93 投標廠商之標價超過底價時,下列何者錯誤?
(A)機關得通知議價之減價次
數不得逾5次。
(B)招標文件得規定比減價格之次數為不得逾2次。
(C)機
關採最低標決標者,2家以上廠商標價相同,且均得為決標對象時,其比減
價格次數雖已達採購法第53條或第54條規定之3次限制者,仍應由該等廠商
再行比減價格1次,以低價者決標。比減後之標價仍相同者,抽籤決定之。
(D)機關辦理決標,合於決標原則之廠商無需減價或已完成減價或綜合評選
程序者,得不通知投標廠商到場。
答案:登入後查看
統計: A(31), B(11), C(144), D(15), E(0) #3289578
統計: A(31), B(11), C(144), D(15), E(0) #3289578
詳解 (共 1 筆)
#6199278
For A
施行細則73
合於招標文件規定之投標廠商僅有一家或採議價方式辦理,須限制減價次數者,應先通知廠商。
議價之減價次數>>不限次數
ㅤㅤ
1
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