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 依據兩岸已簽署之「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臺灣旅遊協議」及「海峽兩岸關於大陸..-阿摩線上測驗
2F 按讚好 國一上 (2020/05/01)
97 年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 三、誠信旅遊 雙方應共同監督旅行社誠信經營、誠信服務,禁止“零負團費”等經 營行為,倡導品質旅遊,共同加強對旅遊者的宣導。 五、組團社與接待社 (四)組團社和接待社在旅遊者正當權益及安全受到威脅和損害時,應主 動、及時、有效地妥善處理。 九、協議履行及變更 (一)雙方應遵守協議。協議附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協議變更,應經雙方協商同意,並以書面形式確認。 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民赴台灣旅遊協議修正文件一 財團法人海峽交流基金會與海峽兩岸關係協會根據「海峽兩岸關於大陸居 民赴台灣旅遊協議」第二條,雙方除同意赴台旅遊以組團方式實施外,另 依據第九條規定,就開...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