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或調解。 民事訴訟法第三百八十條第一項規定「和解成立者,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 」;同法第四百一十六條第一項規定「調解經當事人合意而成立;調解成立者 ,與訴訟上和解有同一之效力。」從上述規定可知依民事訴訟法成立之和解、 調解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故當然可據以執行。
民事訴訟法第380條第1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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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下列何者為「與確定判決有同一效力」之執行名義? (A)本票裁定 (B)依..-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