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我國國民中學教科用書之編寫制度為? (A)統編制(B)審定制(C)認可制..-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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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p. Zheng 高二下 (2011/06/15)
二、審定制國民教育法增訂第八條之二(中華民國八十八年二月三日公布)規定「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科圖書,由教育部審定,必要時得編定之。教科圖書審定委員會由學科及課程專家、教師及教育行政機關代表等組成。教師代表不得少於三分之一;其組織由教育部定之。」(教育部,2000),這是國民中小學教科書審定制的法源依據。在此母法之下,「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教科圖書儀器教具審查規則」第二、三條規定「中等學校及國民小學所用教科圖書儀器及其有關之教具,應依本規則送請教育部審定,其未經審定或經審定而已逾有效期限者,不得發售採用。前項審查業務,教育部得授權國立編譯館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協助辦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