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依據憲法增修條文之規定,自第七屆起代表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之立法委員,如何選..-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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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0/10/08)
憲法增修條文第四條:立法院立法委員自第七屆起113人,任期四年,連選得連任,於每屆任滿前三個月內,依左列規定選出之,不受憲法第六十四條及第六十五條之限制:一、自由地區直轄市、縣市73人。每縣市至少一人。二、自由地區平地原住民及山地原住民各三人。只規定人數,未規定如何選出。三、全國不分區及僑居國外國民共34人。前項第一款依各直轄市、縣市人口比例分配,並按應選名額劃分同額選舉區選出之。第三款依政黨名單投票選舉之,由獲得百分之五以上政黨選舉票之政黨依得票比率選出之,各政黨當選名單中,婦女不得低於二分之一(不分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