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 某納稅義務人出售自用住宅用地,於民國 101 年 10 月 1 日申報移轉..-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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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lytoskyxxx0 幼兒園下 (2014/12/18)
民眾在申請重購自用住宅用地退還土地增值稅時,依稅法的規定,出售與重購土地買賣必須在二年內完成,若您是先賣後買土地,且重購土地在於訂定契約之日起三十日內如期申報土地增值稅,則日期的計算基準是以出售土地之登記日算至重購土地之訂約日。若是先買後賣土地,且出售土地在前述期間內如期申報,則是以重購土地之登記.....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
3F bulevicky_122 國三上 (2014/12/19)
可申請退還的土地增值稅=新購自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原出售自宅用地的申報移轉現值–原出售自宅用地已繳土地增值稅) 110-(120-25)=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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