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二)(民法、民事訴訟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甲將其土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供作興建建築物基地之用。乙為擔保對丙之欠債,將該地上權設 定普通抵押權於丙,其後,乙於其上建築房屋一棟。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丙實行抵押權時,僅能聲請拍賣抵押權標的物之普通地上權
(B)普通地上權不能設定抵押權
(C)丙實行抵押權時,得聲請將乙之房屋與抵押權標的物之普通地上權併付拍賣,但房屋賣得之價金, 無優先受償權
(D)丙之抵押權效力及於乙之房屋


答案:C
難度: 簡單
1F
TimeToFly 國一下 (2015/08/02)
民法第877條第2項準用同條第1項之規定。
2F
123 小六下 (2021/09/01)

883地上權準用抵押權規定

條文抵押物併附拍賣物
862III但房的獨立附加物
877I所有人的房
877II用益人的房
877-1

房的用益權(地上權等)


34 甲將其土地設定普通地上權於乙,供作興建建築物基地之用。乙為擔保對丙之欠債,..-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