票據法第28條: 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及其利率。
利率未經載明時,定為年利六釐。
利息自發票日起算。但有特約者,不在此限。
34.依我國票據法之規定,本票發票人得記載對於票據金額支付利息,但利率若未載明時..-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