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甄試)警大◆刑法及刑事訴訟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甲於警詢時自白其販賣毒品予乙之犯行,於審判中抗辯其於警詢所為自白,不具證據能力。下 列敘述,依實務見解,何者正確?
(A)如詢問警員未依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1 第 1 項之規定,就詢問經過全程連續錄音,而係 於警詢筆錄製作完成後,再由甲照唸警詢筆錄內容予以錄音,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 為證據,並無例外情形
(B)如詢問警員告訴甲有關警方已經取得甲、乙以行動電話聯絡購買毒品過程之通訊監察錄音 之不實事項,甲因認否認犯行將不利於己而為自白,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 並無例外情形
(C)如詢問警員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93 條之 1 第 2 項有關不得於夜間詢問之規定,則甲於警詢之 自白,除有特殊例外情形外不得作為證據
(D)如詢問員警對逮捕到案之甲未告知其得選任辯護人,則甲於警詢之自白,不得作為證據, 並無例外情形
(E)如詢問警員違反刑事訴訟法第 100 條之 3 有關不得於夜間詢問之規定,則甲於警詢之自白, 除有特殊例外情形外不得作為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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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靜致遠 大一上 (2021/0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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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F
曾國 小二上 (2019/01/02)

158-2

違背第九十三條之一第二項第一百條之三第一項之規定,所取得被告或犯罪嫌疑人之自白及其他不利之陳述,不得作為證據。但經證明其違背非
出於惡意,且該自白或陳述係出於自由意志者,不在此限。
檢察事務官、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受拘提、逮捕之被告或犯罪嫌疑人時,違
反第九十五條第二款、第三款之規定者,準用前項規定。
3F
毛浩倫 國一下 (2019/11/05)

AB

是在考第156條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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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甲於警詢時自白其販賣毒品予乙之犯行,於審判中抗辯其於警詢所為自白,不具證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