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4. 關於刑法上的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錯誤?
(A)包含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
(B) 包含作為與不作為
(C)過失之不作為仍為行為
(D)刑法僅處罰作為


答案:D
難度: 非常簡單
1F
Mui Chen 高三下 (2010/12/28)

不作為犯:在不作為犯,對法益的風險並非來自行為人,而是來自外界,如設備、環境、大自然、第三人或是被害人本身。在這種情形下,善意的行為人只有一個選擇(作為義務),預見外在風險並防止風險,避免風險結果發生才能不成立不作為犯。

2F
何恩誠 高一上 (2017/08/02)

(A) 刑法第12條 "行為非出於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B)作為犯懲罰把刑法分則隨便抽一條都是,不作為犯 刑法第15條第一項"對於犯罪結果之發生,法律上有防止之義務,能防止而不防止者,與因積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

(C)不知道怎解釋

(D)參閱B選項

ㄏ極行為發生結果者同。過失行為之處罰,以有特別規定者,為限。


34. 關於刑法上的行為之敘述,下列何者為錯誤?(A)包含故意行為與過失行為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