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海巡機關人員使用器械時,應符合下列哪些原則? (A)如非情況急迫,應注意勿傷及致命之部位 (B)遇有有抗拒之行為時,得使用戒具 (C)使用器械之原因已消滅者,應立即停止使用 (D)使用棍指揮後,應將經過情形,即時報告該管長官 (E)應基於事實需要,合理審慎使用器械,不得逾越必要程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