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為甲不是告訴人,本題無告訴人,無得聲請再議之人,檢察官依職權送~
看清楚,題目是「告發」,不是告訴喔以下是某補習班解答:(A)合法的告訴權人才能聲請再議,告發人無法提再議。(B)§256III。(C)甲不能再議。(D)§260已確定的不起訴處分會有實質確定力。
第 260 條不起訴處分已確定或緩起訴處分期滿未經撤銷者,非有左列情形之一,不得對於同一案件再行起訴:一、發現新事實或新證據者。二、有第四百二十條第一項第一款、第二款、第四款或第五款所定得為再審原因之情形者。
35甲與乙均為公務員,因職務關係素有嫌隙,因乙與某廠商丙往來甚密,甲懷疑乙有可能..-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