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下列敘述,何者不正確? (A)第一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7F
|
8F
|
9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18/10/26)
(A)第一審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庭者,得拘提之(O) 被告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不到場者,得拘提之。 刑事訴訟法 第 178 條 (證人之到場義務及制裁) 證人經合法傳喚,無正當理由而不到場者,得科以新臺幣三萬元以下之罰鍰,並得拘提之;再傳不到者,亦同。 前項科罰鍰之處分,由法院裁定之。檢察官為傳喚者,應聲請該管法院裁定之。 對於前項裁定,得提起抗告。 拘... 查看完整內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