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人民收到課稅處分仍不繳納,行政機關所為之強制執行,應適用之法規為: (A..-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6F Po-Jen (已上岸) 大一上 (2017/06/15)
2F 只是在說明第306條有行執法跟強執法的適用 本法有規定,就在行執法第11條明文 樓上你只是換個說法而已,講的是一樣的事情。 題示是在收受處分後不繳,不服處分怎麼不能行政訴訟? 處分是處分,執行是執行,關於救濟不能混為一談。 |
7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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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F 加油! 再加油!! 逆轉勝 研一下 (2018/04/02)
行政機關所為之強制執行=>適用「行政執行法」 課稅處分不繳納(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直接移送行政執行分署強制執行(行政執行法 第11條)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