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依民法第 796 條越界建築之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如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而鄰地所有人若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者,土地所有人依法得為何種主張?
(A)主張鄰地所有人負有容忍之義務,而不得請求其移去或變更房屋
(B)主張鄰地所有人應以相當之價額出賣越界部分之土地
(C)主張越界部分之土地,視為已有地上權之設定,其地租、期間等,由當事人協議之
(D)主張對於越界部分之土地,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推定有租賃關係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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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困難
最佳解!
最佳姐✨(國考跨職系五榜❤ 高二下 (2019/06/17)
(A) 主張鄰地所有人負有容忍之義務,而不得請求其移去或變更房屋 ✔️ 民法第 796 條第1項  民法第 796 條 (越界建築之效力) I.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逾越地界者,鄰地所有人如知其越界而不即提出異議,不得請求移去或變更其房屋(A)。但土地所有人對於鄰地因此所受之損害,應支付償金。II.前項情形,鄰地所有人得請求土地所有人,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及因此形成之畸零地(B).....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木木(已上榜) 大一下 (2020/12/06)

補充 民法第 425-1 條

土地及其土地上之房屋同屬一人所有,而僅將土地或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或將土地及房屋同時或先後讓與相異之人時,土地受讓人或房屋受讓人與讓與人間或房屋受讓人與土地受讓人間,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租賃關係。其期限不受第四百四十九條第一項規定之限制。

前項情形,其租金數額當事人不能協議時,得請求法院定之。


第 449 條  

租賃契約之期限,不得逾二十年。逾二十年者,縮短為二十年。


24 土地及土地上之房屋原同屬一人所有,而所有權人僅將房屋所有權讓與他人,則房屋受讓人與土 地所有人間,依民法推定在房屋得使用期限內,有何種法律關係?
(A)普通地上權關係
(B)租賃關係
(C)使用借貸關係
(D)寄託關係

民法- 108 年 - 108 地方特考_財稅行政、法制、商業行政_三等:民法#81336

答案:B

9F
whappy501 博一下 (2022/04/03)
民法第 796 條 很像民視親戚不計較 有春 粗皮鄰居 關係  粗皮要外出 都要經過有春家土地
有春要讓粗皮家人 跨過自家土地外出
10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07/29)
(B) 鄰地所有人主張土地所有人應以相當之價額購買越界部分之土地
 

35 依民法第 796 條越界建築之規定,土地所有人建築房屋如非因故意或重大過失..-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