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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 我國實務對於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採取下列何種見解?
(A)犯罪支配理論
(B)利益說
(C)形式客觀說
(D)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困難
最佳解!
Ya Ya Chou 大三上 (2013/10/15)
正犯與共犯的區別,通說是採取犯罪支配理論也就是說,所謂的正犯是對全部犯罪過程有支配力的人,對於如何進行、犯罪之結果與目的,都具有決定性的角色或地位。而具體化的區分是行為支配(直接正犯)、意思支配(間接正犯)、功能性支配(共同正犯)。實務則是採主客觀擇一標準說:「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係以其主觀之犯意及客觀之犯行為標準,凡以自己犯罪之.....看完整詳解
6F
Chen Jian-Jhi 高二上 (2015/09/03)
施主施主=》實務:主客

通知通知=》通說:支配
7F
邱立安 大一下 (2017/02/22)

實務優先!!!

8F
110關務四一般行政8個月 研一上 (2022/02/25)

通說→犯罪支配理論

實務→主客觀擇一標準說  (實務優先) 依"行為人的主觀論之"(是否依行為人自己犯罪的意思而在場把風)

27 最高法院 25 年上字第 2253 號判例要旨表示「現行刑法關於正犯、從犯之區別,本院所採見解…… 凡以自己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無論其所參與者是否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皆為正犯。其以幫助 他人犯罪之意思而參與犯罪,其所參與者,苟係犯罪構成要件之行為,亦為正犯;其所參與者又為 犯罪構成要件以外之行為,始為從犯。」係採取下述何種見解?
(A) 主觀說
(B) 形式客觀說
(C) 犯罪支配說
(D) 主觀客觀擇一標準說
106 鐵路、退除役軍人轉任公務人員特種考試_員級、四等_各類科:法學知識(包括中華民國憲法、法學緒論)#62432  (D)

35 我國實務對於正犯與共犯之區分,採取下列何種見解? (A)犯罪支配理論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