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5 英國議會制度中的集體責任意味著以下那一個? (A)立法機構和行政部門對..-阿摩線上測驗
蝦皮:教育學程考題彙編(教 (2021/09/17): 關於內閣對下議院負責,存在著兩個憲政慣例,即內閣集體負責制和閣員個人負責制。這兩個憲政慣例來源於以下事實:英國實行議會主權,內閣成員是國會議員,並因此對國會負責。內閣集體負責制意味著內閣成員集體決策,所以要集體為這些決策的後果負責。因此當一個不信任動議在國會通過後,從國會中選出的每一個部長和政府官員應該辭去其行政職務。因此理論上,內閣成員應當以辭職表示對內閣主要的決策的反對,以最近的事為例,2003年,勞勃·庫克因反對攻打伊拉克而辭職。 英國議會制度中的集體責任意味著以下那一個? 在英國政治體制中,內閣是一個由首相組建的由最資深的政府部長(大臣)組成的正式體制。內閣的大多數成員都是英國政府部門的首長。內閣的成員只能從英國上議院和英國下議院的議員中選取。 根據傳統的憲法理論,在英國政府體制中,內閣是最高的行政決策機構。這一解釋最初是在十九世紀立憲主義者的著作中完成的,如沃爾特·白芝浩,在1867年出版的《英國憲法》一書中,他稱內閣是英國政治體制高效的奧秘。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內閣的政治和決策權力在逐漸下降,一些人聲稱內閣的角色被首相制政府取代了(也就是說更像總統制)。 https://zh.wikipedia.org/wiki/%E8%8B%B1%E5%9B%BD%E5%86%85%E9%98%81 | 檢舉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