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97 條
被告有數人時,應分別訊問之;其未經訊問者,不得在場。但因發見真實之必要,得命其對質。被告亦得請求對質。
對於被告之請求對質,除顯無必要者外,不得拒絕。
第 100-2 條
本章之規定,於司法警察官或司法警察詢問犯罪嫌疑人時,準用之。
35 關於司法警察(官)對於被吿或犯罪嫌疑人之詢問,何者正確? (A)被告有數..-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