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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憲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 號解釋中,大法官強調,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為真實,但依其所提證據資料如認為行為人有何種情形者,便不能以誹謗罪之刑責相繩?
(A)行為人對於其所言具故意過失者
(B)行為人對於其所言具重大惡意且明知所陳述事情為不真實者
(C)行為人對於其所言無過失者
(D)行為人有相當理由確信其所言為真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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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Amy Chien 高三下 (2012/10/22)
 釋字第 509 號 言論自由為人民之基本權利,憲法第十一條有明文保障,國家應給予最大限度之維護,俾其實現自我、溝通意見、追求真理及監督各種政治或社會活動之功能得以發揮。惟為兼顧對個人名譽、隱私及公共利益之保護,法律尚非不得對言論自由依其傳播方式為合理之限制。刑法第三百十條第一項及第二項誹謗罪即係保護個人法益而設,為防止妨礙他人之自由權利所必要,符合憲法第二十三條規定之意旨。至刑法同條第三項前段以對誹謗之事,能證明其為真實者不罰,係.....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35.於司法院大法官釋字第509 號解釋中,大法官強調,行為人雖不能證明言論內容..-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