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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職◆刑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5.某甲教唆某乙殺丙,惟某乙僅傷害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應依殺人未遂罪處斷
(B)某甲應依傷害既遂罪處斷
(C)某甲應依傷害既遂罪及殺人未遂罪處斷
(D)某甲無罪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Ya-Ting Chang 高三下 (2012/01/20)
答案是B 依現行刑法第29條之規定,教唆犯需教唆他人並使之實行犯罪之行.....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2F
windy10633 大一下 (2019/06/03)

這題出的不好,分析如下

A的想法是:

乙有殺害丙的意圖,乙拿刀殺丙,結果被丙擋下,丙受輕傷。乙成立殺人未遂罪,甲成立殺人未遂罪的教唆犯。這樣答案不可能是B

B的想法是:

乙事後覺得只要嚇嚇丙,傷害丙就好,就痛毆丙成傷。乙成立傷害罪。因傷害既遂罪較殺人未遂罪輕,故甲成立傷害罪的教唆犯。

答案應該送分:依據乙的意圖才能判斷甲罪,題目未說明,所以A和B都行。

上面說答案B的根本害人啊。請改送分謝謝

13F
皓皓~(已上,感謝阿摩) 研一下 (2019/07/20)
兩者無事實基礎關係:1.甲教唆乙去殺A,...


(內容隱藏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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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F
HOYI 小一下 (2021/04/26)

偏離教唆:教唆他人犯較重之罪,但正犯只犯較輕之罪,如本題。

因我國採從屬性說,共犯行為成立,需正犯實行一定之犯罪程度,故甲不能成立教唆殺人未遂罪,因果歷程中,此偏離屬不重要,輕傷仍在因果歷程中發生,故論教唆普通傷害罪。

偏離教唆可罰性

1.共犯從屬說

2.偏離作為關鍵

逾越教唆:犯逾越教唆之範圍,成立較重之罪(或他罪),教唆犯對超出部分不負責,因對其逾越部分欠缺故意,且無法預知發生可能性,如甲叫乙偷錢,乙除了偷錢還殺了丙,甲成立教唆竊盜,對超出部分不負責。

逾越教唆不罰性

1.無違法性認識:逾越部分欠缺故意

2.刑17條:無法預知發生可能性

(手機排版不好意思)

35.某甲教唆某乙殺丙,惟某乙僅傷害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某甲應依殺人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