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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警察四等/鐵路員級◆行政法概要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11 依法律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 663 號解釋,關於書面行政處分送達之敘述,下列何者錯誤?
(A) 送達為行政處分之生效要件
(B) 行政處分之送達,不以處分相對人親自受領為必要
(C) 對於無行政程序行為能力人為送達,應向其法定代理人為之
(D) 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送達效力及於全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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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ia Pei Dong 國一下 (2012/07/04)
容易和行政程序法69條「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9F
鄭曲依 高二上 (2016/06/16)
法、代、管可只送一人/公同共有要都送
10F
蜻蛉 高三下 (2017/04/24)

依行政程序法規定之送達,下列之敘述,何者正確? 
(A)送達,除法規另有規定外,由行政機關依當事人申請為之 
(B)由郵政機關送達者,皆應為掛號 
(C)文書由行政機關自行送達者,以行政機關為送達人;其交郵政機關送達者,以郵政機關為送達人 
(D)法定代理人、代表人或管理人有二人以上者,送達得僅向其中之一人為之


11F
養如 小一下 (2017/06/09)

釋字第663號

爭點-稅捐稽徵法第19條第3項對公同共有人一人為送達,效力及於全體,違憲?

稅捐稽徵法第十九條第三項規定,為稽徵稅捐所發之各種文書,「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者,其效力及於全體。」此一規定,關於稅捐稽徵機關對公同共有人所為核定稅捐之處分,以對公同共有人中之一人為送達,即對全體公同共有人發生送達效力之部分,不符憲法正當法律程序之要求,致侵害未受送達之公同共有人之訴願、訴訟權,與憲法第十六條之意旨有違,應自本解釋公布日起,至遲於屆滿二年時,失其效力。

11 依法律規定及司法院釋字第 663 號解釋,關於書面行政處分送達之敘述,下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