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築技術規則建築-構造編
第 17 條
建築物構造之活載重,因樓地版之用途而不同,不得小於左表所列;不在
表列之樓地版用途或使用情形與表列不同,應按實計算,並須詳列於結構
計算書中:
36 下列何種用途之建築物樓地版的活載重規定最高? (A)餐廳 (B)市場 (..-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