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6 偵查或審判中對被告為人別訊問後,應先告知被告下列何種事項?
(A)被告得就被訴事實指出有利之證明方法
(B)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
(C)被告得於調查證據時,詢問證人
(D)被告應就調查證據之範圍,提出意見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Shan Jsy 國三下 (2012/04/02)
第 94 條 訊問被告,應先詢其姓名、年齡、籍貫、職業、住所或居所,以查驗其人有無錯誤,如係錯誤,應即釋放。 第 95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左列事項︰ .....看完整詳解
4F
Pei-Chun Shen 國二上 (2012/07/24)

"人別訊問"是指問清楚這個人是不是你要訊問的人,如上第94條問的資料作為確認,以免找錯人~
5F
snoopy75smb 研二下 (2020/06/18)
(A)被告得就被訴事實指出有利之證明方法(X)
(B)得請求調查有利之證據(O;名默人)
(C)被告得於調查證據時,詢問證人(X)
(D)被告應就調查證據之範圍,提出意見(X)

刑事訴訟法 第 95 條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事項)
訊問被告應先告知下列事項:
一、犯罪嫌疑及所犯所有罪。罪名經告知後,認為應變更者,應再告知。
二、得保持緘,無須違背自己之意思而為陳述。
三、得選任辯護。如為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原住民或其他依法令得請求法律扶助者,得請求之。
四、得請求調查有利之據。

無辯護人之被告表示已選任辯護人時,應即停止訊問。但被告同意續行訊問者,不在此限。

36 偵查或審判中對被告為人別訊問後,應先告知被告下列何種事項? (A)被告得..-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