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6 按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之規定,原住民申請設定耕作權或地上權,其面積應以申請時戶內之原住 民人口數合併計算,每戶面積合計不得超過二十公頃。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多少比率以內之增加?
(A)百分之十五以內
(B)百分之二十以內
(C)百分之十以內
(D)百分之二以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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統計: A(38), B(49), C(316), D(52), E(0) #1870185

詳解 (共 5 筆)

#3019201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10 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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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12745

五等都考很細~~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1080703已修正,原法的第8、9條已刪除,第10條修正如下:

第10條

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土地面積最高限額如下: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或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農業
區、保護區,並供農作、養殖或畜牧使用之土地,每人一公頃。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林業用地或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保護區並供作造
林使用之土地,每人一點五公頃。
三、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每戶零點一公頃。
四、其他用地,其面積由中央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定之。
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土地得合併計算面積,其比率由
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題外話:這2年修的法條很多,也不只原住民方面的,其它像是民法、刑法等,大家加油!  敵人只有一個,就是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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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58308
第 10 條
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原住民保留地所有權,土地面積最高限額如下:
一、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農牧用地、養殖用地或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農業區、保護區,並供農作、養殖或畜牧使用之土地,每人一公頃。
二、依區域計畫法編定為林業用地或依都市計畫法劃定為保護區並供作造林使用之土地,每人一點五公頃。
三、依法得為建築使用之土地,每戶零點一公頃。
四、其他用地,其面積由中央主管機關視實際情形定之。
原住民申請無償取得前項第一款及第二款土地得合併計算面積,其比率由中央主管機關定之。但基於地形限制,得為百分之十以內之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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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203
第 8 條 原住民保留地合於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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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9204
第 9 條 原住民保留地合於下列情形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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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筆記 (共 1 筆)

私人筆記#2201951
未解鎖
原住民保留地開發管理辦法 第 10 條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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