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何種權利,非消滅時效之客體?(A)已登記之不動產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B)未登記之不動產的所有物返還請求權(C)動產之所有物返還請求權 (D)債權之請求權
答案A
104 年 - 104年地方五等法學大意
他人不法侵害自己權利的行為,若符合民法第184條[1]則稱為侵權行為。
關於身分上的請求權,沒有消滅時效(A) 不當得利請求權→15年(B) 價金給付請求權→15年、5年、2年(C) 侵權行為之損害賠償請求權→知悉2年,行為後10年
36.下述權利,何者不是消滅時效的客體?(A)不當得利請求權(B)價金給付請求權..-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