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已刪除】19 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除另有特別規定,否則原則上為:
(A)二年,且罹於時效者,請求權本身亦歸消滅
(B)三年,且罹於時效者,僅被請求之一方取得不履行之抗辯權
(C)五年,且罹於時效者,請求權本身亦歸消滅
(D)二年,且罹於時效者,僅被請求之一方取得不履行之抗辯權


答案:C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Yellow 高三下 (2013/05/25)
小心有修法中華民國一百零二年五月二十二日...


(內容隱藏中)
查看隱藏文字
3F
林詩芳 大一下 (2013/12/20)
公法上之請求權,於請求權人為行政機關時,
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五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於請求權人為人民時,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因十年間不行使而消滅。 
公法上請求權,因時效完成而當然消滅。 
前項時效,因行政機關為實現該權利所作成之行政處分而中斷。
4F
莫娜的蘋果 高二上 (2016/06/29)
行政程序法請求權已大修法,本題已不適用,應刪除

【已刪除】19 公法上請求權之時效,除另有特別規定,否則原則上為: (A)二年..-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