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14年 - 114 交通部公路局_高雄市區監理所監理業務契約服務員筆試試題:監理專業常識(含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道路交通安全規則、高速公路及快速公路交通管制規則、公路法、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及公文常識#126377
年份:114年
科目:監理專業法規(常識)
37、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派用車輛時,應據實填載行車憑單,隨車攜帶,市區客運班車經公路 主管機關同意者得置於場站,收存備查。行車憑單記載事項至少應包括車號、路線編號、路線名稱、發 車日期、起站發車時間、休息起訖時間、訖站到達時間及駕駛人姓名、體溫、酒精檢測紀錄,並應保存至少_____,供公路主管機關查核。(A)3個月(B)6個月(C) 1年(D)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