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7 依司法院大法官審理案件法之規定,有關司法院大法官解釋或審理案件,..-阿摩線上測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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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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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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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F 阿zhen 高三下 (2022/05/28)
憲法訴訟法 憲法訴訟法施行後,更改如下:
《憲法訴訟法》第 30 條 判決,除本法別有規定外,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參與評議,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同意。
《憲法訴訟法》第 75 條:「宣告彈劾成立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主文並應諭知被彈劾人解除職務。」 第 80 條:「宣告政黨解散之判決,其評決應經大法官現有總額三分之二以上同意。」
《憲法訴訟法》87條: 本章案件之受理與評決,應有大法官現有總額過半數參與評議,參與評議大法官過半數同意。未達同意受理人數應裁定不受理。 總額1/2參與 參與1/2決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