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刪除】37 依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規定,父母之一方為臺..-阿摩線上測驗
1F 海賊王 大一上 (2017/06/01)
已非現行法 建議刪除 原條文--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依父設籍地區之規定,無父或父為贅夫者,依母設籍地區之規定。 現條文-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與子女間之法律 參考題目 22 依據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 57 條,父母之一方為臺灣地區人民,一方為大陸地區人民者,其 與子女間之法律關係,應依據何種規定? 編輯私有筆記及自訂標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