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障三等◆法學知識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刑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此一規定,通常在法學方法論上被稱為何?
(A)裁判解釋
(B)立法解釋
(C)行政解釋
(D)司法解釋


答案:B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花花布布 國三上 (2013/06/04)
有:「」的都.....看完整詳解
2F
李采靜 高三下 (2013/06/04)

法律直接規定

 

4F
Rouryin Wen 高一下 (2013/06/04)
(B) 立法解釋:以法律規定直接對某用語解釋
(C) 行政解釋:行政機關執行法令時,所為關於法令的解釋(僅限於機關主管的職權範圍)
(D) 司法解釋:司法官或司法機關對於法規所為的解釋
(A) 審判解釋:包含在司法解釋的範圍內,例如最高法院的判例。

37 刑法第10條第1項規定:「稱以上、以下、以內者,俱連本數或本刑計算。」此一..-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