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同性婚姻於2019年5月24日合法化,中華民國因此成爲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相關議題與社會運動,起始於1980年代末期祁家威提出同性婚姻立法的請願與抗爭。當時婚姻規範的法源為中華民國《民法》親屬編,當中沒有保障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的法律地位。 維基百科
37 同性之人結婚,是否具有法律效力? (A)有效(B)無效(C)不生效力(D)..-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