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十五、重大刑案及特殊刑 案由管轄警察分局長或 其代理人擔任現場指揮 官,督同所屬人員負責 現場搜索與證物保全; 刑警大隊大隊長、鑑識 中心主任、鑑識科科長 或其代理人督同所屬人 員負責現場調查及勘察 採證。普通刑案由分局 偵查隊負責現場搜索、 證物保全、調查及勘察 採證。 分局長、刑警大隊大隊 長、鑑識中心主任、鑑 識科科長或其代理人抵 達現場後,首應聽取最 先抵達現場人員或分駐 所或派出所所長報告現 場發現或發生經過、初 步處理及調查情形。 前二項規定,於專業警 察機關準用之。
37 有關犯罪現場勘察、採證之分工,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A)重大刑案現場指揮..-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