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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7 甲、乙共同毆傷丙,經法院判決甲、乙須連帶負100萬元之損害賠償,事後甲、乙間約定各自負擔一半之責任,但丙卻對甲請求給付80萬元之賠償,甲有何權利可主張?
(A)超過50萬元部分拒絕給付
(B)就80萬元部分負擔一半之責任
(C)全部拒絕賠償
(D)甲無權拒絕丙之請求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Ying-Shan Che 高三下 (2011/12/01)
法規 :要旨 : 民法 第 273 條連帶債務債權人之請求權    條文內容:連帶債務之債權人,得對於債務人中之一人或數人,或其全體,同時或先後請求全部或一部之給付。連帶債務未全部履行.....看完整詳解
8F
必勝 小五上 (2016/02/04)
樓上聰明,但要乙和甲感情很好的前提下~
9F
FAC 高二下 (2016/02/13)
那如果乙丙串通要坑甲,有何救濟?
10F
k8w235 高二下 (2016/05/26)
想請問本題是因為侵權行為而負的債權,甲乙有連帶責任,那跟非法律或契約行為產生的準共有債權一定要個別償還意思差在哪?

37 甲、乙共同毆傷丙,經法院判決甲、乙須連帶負100萬元之損害賠償,事後甲、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