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覺得A選項也是錯的。就算民法確實沒有規定押金,但不代表當事人就可以自由地無上限的約定押金金額。
(A) 押租金之金額得由當事人自由約定,因為民法未有規定
也就是黃色這個部分是錯誤的。然後它後面給的原因,跟黃色部位也沒有相關。難道我可以說「殺人合法,因為民法沒有規定」嗎?
看了一下這題的年份,是97年,十五年前了,希望之後不會遇到。
樓上提到的「押金之金額,不得逾二個月之租金總額」
稱租賃者,謂當事人約定,一方以物租與他方使用收益,他方支付租金之契約。前項租金,得以金錢或租賃物之孳息充之。
兩個月的押金
37.下列有關押租金之敘述,何者錯誤? (A) 押租金之金額得由當事人自由約定..-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