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據<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 38 條
車輛尺度、軸重、總重、後懸及段差之限制應依下列規定:
一、尺度之限制:
(一)全長:
1.大客車不得超過十二點二公尺;雙節式大客車不得超過十八點七五公尺。
2.大貨車不得超過十二公尺。
3.全聯結車不得超過二十公尺。
4.半聯結車不得超過十八公尺。
37. 全聯結車全長不得超過20 公尺,半聯結車全長不得超過:(A)14 公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