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74 下列何者於購買短期票券時,其利息收入免予扣繳所得稅? (A)教育機構 ..-阿摩線上測驗
1F st9757 小五上 (2019/09/01)
所得稅法第14條之1、第24條及第24條之1有關金融商品課稅規定 (三)中央銀行、中央健康保險局、勞工保險局、勞工退休基金監理會、公務人員退休撫卹基金管理委員會、臺灣銀行(公教人員保險準備金之運用部分)等免稅政府機關、合於所得稅法第11條第4項規定免稅之教育、文化、公益、慈善機關或團體及農會、漁會持有短期票券之利息所得,扣繳義務人仍應依本部67年9月13日台財稅第36180號函、68年1月25日台財稅第30516號、87年10月7日台財稅第871954331號函及90年9月13日台財稅字第0900455143號令規定辦理扣(免)繳事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