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綜合法學(一)(憲法、行政法、國際公法、國際私法)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8 甲向好友乙商借大卡車一輛,用以載運各公司行號委託清理之廢棄物。甲並未合法清理,將廢棄物 載往海濱棄置,遭主管機關查獲而處以罰鍰。倘若其他法律無特別規定,依行政罰法,下列敘述何 者正確?
(A)乙若有過失,甲與乙係共同違法,應分別處罰之
(B)乙若有過失,主管機關得沒入該大卡車
(C)主管機關對於得沒入之大卡車,得先行扣留之
(D)因主管機關對甲已裁處罰鍰,故不得再裁處沒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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難度: 適中
最佳解!
祝各位考生上岸 大一上 (2020/06/24)
A選項錯誤之處應在於依行政罰14,僅限於故意方.....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6F
今年要上榜 高三下 (2021/09/09)

(A) 行政罰法§14 第一項 為單一正犯理論

其不再區分共同正犯、教唆犯及幫助犯(參照刑法§28~§30),只要實現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構成要件事實,並且故意參與或協力者,皆予處罰。

7F
Riley 大一上 (2023/07/17)
行政罰法第14條第1項規定:「故意共同實施違反行政法上義務之行為者,依其行為情節之輕重,分別處罰之。」乙若有過失,因非故意,並無本條共同處罰規定之適用,(A)所述有誤。

同法第22條第1項規定:「不屬於受處罰者所有之物,因所有人之故意或重大過失,致使該物成為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之工具者,仍得裁處沒人。」乙若僅有過失,主管機關仍不得沒入該大卡車,(B)所述有誤。

同法第36條第1項規定:「得沒入或可為證據之物,得扣留之。」主管機關對於得沒入之大卡車,得先行扣留,(C)所述正確。

同法第24條第2項規定:「前項違反行政法上義務行為,除應處罰鍰外,另有沒入或其他種類行政罰之處罰者,得依該規定倂為裁處。」若主管機關對甲已裁處罰鍰,仍得再裁處沒入,(D)所述有誤。
8F
Loid 小三上 (2024/05/21)
選項給的不好,c應該是“可為證據”而不是“得沒入”;前一個選項意思明明就是故意或重大過失始得沒入,怎麼到了c選項就得沒入了?

38 甲向好友乙商借大卡車一輛,用以載運各公司行號委託清理之廢棄物。甲並未合法清..-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