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8 甲明知乙無駕照仍將其機車借給乙使用,乙不小心撞到丙,下列敘述何者正確? (..-阿摩線上測驗
最佳解! | ||
Sai Weng 高二下 (2012/06/11)
這題是民法的題目不應該用刑法的角度來解題,乙撞傷丙之行為為侵權行為,適用民法184條第一項,侵權損害 賠償責任,但民法第191-2條為184條之特別規定,所以優先適用。 而甲對丙之賠償責任則適用民法184條第二項,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依題示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條例」第21條第五項之規定,故甲對丙應負違反保護他人之法律,致生損害於他人之損害賠償責任。至於D選項,乙的責任較重並非因為乙無駕照,未領有駕照而駕駛是違反行政罰,應另成一罪(行政罰)而非用來判斷民事賠償責任之依據。例如:甲開車撞到無照駕駛機車的乙,甲的賠償責任並不會因為乙為無照駕駛而減輕或免除。因為甲的責任是刑法277條傷害罪和民法191-2條損害賠償,而乙的... 查看完整內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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