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卷名稱:106年 - 106-2 兆豐國際商業銀行 新進行員甄選 高級辦事員(八職等) 專業科目(含會計學、經濟學、票據法、銀行法)#62609
年份:106年
科目:銀行◆綜合科目(含會計學概要、票據法概要、貨幣銀行學概要、銀行法)
38.依銀行法規定,銀行負責人及職員不得兼任其他銀行任何職務。但因投資關係,並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 兼任下列何種職務? (A)被投資銀行之總經理 (B)被投資銀行之董事 (C)被投資銀行所屬金融控股公司之董事 (D)被投資銀行之分行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