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殊教育法第41條
各級主管機關及學校對於身心障礙及社經文化地位不利之資賦優異學生,應加強鑑定與輔導,並視需要調整評量工具及程序
47.以下有關資優學生之敘途何者為非(A)特殊教育法施行細則規定「鑑定身心障礙之..-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