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校行政組織之三大行政主管,分別為:教務主任、學務主任以及總務主任。
請問立法院簡派編審是什麼??
可以把他想成編審這個職位是簡任,但卻是首長派用的嗎?
那被派用的人需要具有簡任的資格嗎?算約聘的人員或政務人員?
所以是中立法規定的人員嗎?
第三條(派用人員之等級)
派用人員分為簡派、薦派、委派三等;其職務等級表,準用公務人員任用
法第二條之規定。
第四條(簡派人員之資格)
簡派人員應具有左列資格之一:
一、具有簡任職公務人員任用資格,或經銓敘機關以簡任職銓定資格有案者。
二、具有考試法所定特種考試甲等考試應考資格之一者。
三、經高等考試及格,或與高等考試相當之特種考試及格,或薦任職升等考試及格,並曾任薦任同等職務滿六年者。
四、曾任最高級薦任或薦派或相當薦任職務滿三年,經銓敘機關審定或登記有案者。
39 下列何者非屬公務人員行政中立法之直接適用對象? (A)臺北市立建國中學教..-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