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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等/五等/佐級◆法學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下列關於監護宣告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監護宣告之裁定者,應提起抗告
(B)關於監護宣告事由有無之認定,法院得依其裁量,命鑑定人鑑定
(C)撤銷監護宣告之訴,受宣告人有訴訟能力
(D)於監護宣告之原因消滅後,依民法規定得聲請監護宣告之人,得提起撤銷監護宣告之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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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vita Lin 大一上 (2010/12/25)
宣告監護之裁定,不得抗告。 法院就監護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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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Ya Ya Chou 大三上 (2013/11/01)
(A)宣告監護之裁定,不得抗告。

(B)民事訴訟法 §601依裁量,命鑑定人鑑定

(D)得聲請撤銷監護宣告

13F
温季庭 高三下 (2015/10/31)
同11F徐宣友民事訴訟法568條以後已刪除,這一題老道要刪了吧...
何況現在民法上已經沒有禁治產了,改為監護宣告&輔助宣告。


14F
艾蓮 國二下 (2023/06/28)

民事訴訟法的第568~639條已修正刪除,關於監護宣告、輔助宣告的訴訟相關條文,已建立在家事事件法理(第164~18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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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
家事事件法
第 44 條
對於家事訴訟事件之終局判決聲明不服者,以該判決所認定之法律關係為據之其他事件之裁判,視為提起上訴。
家事事件法

(B)(X)
第 167 條
1. 法院應於鑑定人前,就應受監護宣告之人之精神或心智狀況,訊問鑑定人及應受監護宣告之人,始得為監護之宣告。但有事實足認無訊問之必要者,不在此限。
2. 鑑定應有精神科專科醫師或具精神科經驗之醫師參與並出具書面報告。

(C)(O)
民法
第 15 條
受監護宣告之人,無行為能力。
(故反推若撤銷其宣告,亦恢復行為能力。)

(D)(X)
民法
第 14 條
受監護之原因消滅時,法院應依前項聲請權人之聲請,撤銷其宣告。

39 下列關於監護宣告程序之敘述,何者正確? (A)不服監護宣告之裁定者,應提..-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