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經營者與消費者訂立定型化契約前,應有三十日以內之合理期間,供消費者審閱全部條款內容。
違反前項規定者,其條款不構成契約之內容。但消費者得主張該條款仍構成契約之內容。
中央主管機關得選擇特定行業,參酌定型化契約條款之重要性、涉及事項之多寡及複雜程序等事項,公告定型化契約之審閱期間。
39 定型化契約應記載及不得記載事項,經過機關邀請學者、業者及消費者團體等事先審..-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