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訴訟法
第 134 條
政府機關、公務員或曾為公務員之人所持有或保管之文書及其他物件,如為其職務上應守秘密者,非經該管監督機關或公務員允許,不得扣押。前項允許,除有妨害國家之利益者外,不得拒絕。
39 對於公務員基於職務上應保守秘密之文書或物件,是否可以扣押? (A)一律不..-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