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39 甲及乙聯手打傷乙之配偶丙而共同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普通傷害罪,下列敘述何者錯誤?
(A)丙於被打傷時起 6 個月內,得向檢察官一併對甲及乙告訴
(B)丙於告訴狀表明僅對甲告訴,其效力及於乙
(C)丙之父親得向檢察官對甲及乙告訴,但不得與丙明示之意思相反
(D)丙向檢察官對甲及乙告訴後,另具狀表明僅對乙撤回告訴,其效力及於甲


答案:登入後觀看
難度: 適中
最佳解!
小佑子-繼續準備司特四等 高二上 (2020/03/14)
A刑訴237條:告訴乃論之罪,其告訴應自得為告訴之人知悉犯人之時起,於六個月內為之。 C刑訴233條:被害人之法定代理人或配偶,得獨立告訴。被害人已死亡者,得由其配偶、直系血親、三親等內之旁系血親、二親等內之姻親或家長、家屬告訴。但告訴乃論之罪,不得與被害人明示之意思相反。 C因為被害人還活著,乙.....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8F
免費享解 大三上 (2022/07/12)

速解:(B)(D)說明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告訴不可分)

*因為偵查並不受告訴乃論的拘束,所以,告訴乃論之罪,告訴權人只能選擇要不要提告,而不能選擇對共犯要告那些人或不告那些人。

9F
吾寺 儻平郎 研一下 (2023/06/07)
第 239 條
告訴乃論之罪,對於共犯之一人告訴或撤回告訴者,其效力及於其他共犯。
10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3/12/06)
(C) 丙之父親得向檢察官對甲及乙告訴,但不得與丙明示之意思相反→丙已經結婚,表示有行為能力,所以丙之父親不是法定代理人,丙死亡時才能提出告訴

39 甲及乙聯手打傷乙之配偶丙而共同涉犯刑法第 277 條第 1 項之普通傷害罪..-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