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C)、(D)均為私經濟行政之輔助行為、營利行為;(A)則單純高權行政(公法上之給付行政措施)。
引自 2018行政法總論與實務-完全必考重點n林清老師
10F
1.選項中的市政府對於中低收入戶提供就醫掛號費補助乃是指單純高權行政指行政主體放棄權力性手段,改由給付、照顧方式來增進公共利益。
2.私經濟行為分為三種,一是行政私法行為、一是行政輔助行為、另一是行政營利行為。
行政私法行為--指公權力主體從事給付行政以達到實現行政目的與任務,例如國宅出售、水電供給等
行政輔助行為--滿足行政人員日常行政事務或缺乏人力或物資等需求,例如購買文具桌椅、辦公大樓採購。
行政營利行為--增加國庫收入例如菸酒公賣局、股市護盤等。
由第2項B屬於輔助行政、C及D是屬於營利行政,故選A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139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指國家並非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統治權,而係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其形態可分四類:1、為達成行政上之任務所採取私法形態之行為:例如對清寒學生給予助學貸款、對廠商提供補助等。2、以私法組織形態或特設機構方式所從事之營利行為:可分中央政府獨資經營,如中油公司等;政府與民間資本合營,如台電公司等。另法規特設之機構,如中央信託局,既非行政機關亦非私法人,亦行使部分公權力。 3、私法形態之輔助行為:行政機關常以私法行為,取得推行行政事務所需物質或勞務支援。如租用辦公廳舍等。 4、參與純粹之交易行為:有其行...
https://www.justlaw.com.tw/News01.php?id=4139私經濟行政:又稱國庫行政,指國家並非居於公權力主體地位行使統治權,而係處於與私人相當之法律地位,在私法支配下所為之各種行為。其形態可分四類:1、為達成行政上之任務所採取私法形態之行為:例如對清寒學生給予助學貸款、對廠商提供補助等。2、以私法組織形態或特設機構方式所從事之營利行為:可分中央政府獨資經營,如中油公司等;政府與民間資本合營,如台電公司等。另法規特設之機構,如中央信託局,既非行政機關亦非私法人,亦行使部分公權力。 3、私法形態之輔助行為:行政機關常以私法行為,取得推行行政事務所需物質或勞務支援。如租用辦公廳舍等。 4、參與純粹之交易行為:有其行政上之目的,基本上均受市場供需法則之支配,如進行大宗物資出售以穩定價格等。
4 下列何者不屬於行政機關之私經濟活動? (A)市政府對於中低收入戶提供就醫掛..-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