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問,為什麼"公法上財產請求權"
有的是寫:
訴願→行政訴訟
另一說法是:
復審→行政訴訟
不懂??!!
到底要怎麼區分"訴願"和"復審"呢?
有高手能幫忙解惑嗎?
不建議死記複審就是跟錢過不去
最高行政法院104年8月份第2次庭長法官聯席會議
主管調任非主管(but 同一升遷序列.職等.官等)係採申訴.再申訴
可是少了主管加給阿!!!!這也是跟錢有關不是嗎~~~?
4 甲服務於財政部臺北市國稅局,因受理年度所得稅結算申報,請求發給不休假加班費,..-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