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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事訴訟法與刑事訴訟法大意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 關於選定當事人,下列何者錯誤?
(A)不屬於非法人團體之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
(B)被選定人死亡,不論是否尚有其他被選定人,訴訟程序在新被選定人承受訴訟以前當然停止
(C)被選定人原則上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包括捨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D)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同一公益社團法人之社員者,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選定該法人為選定人起訴


答案:B
難度: 簡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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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淑錦 小六上 (2010/08/06)
被選定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僅其中一人或數人.不是全體),他被選定人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不用再增加改選補充.不用停止) 被選定人有為選.....看完整詳解
10F
魚仔想來想去 國三下 (2017/06/08)

§172:依法被選定為訴訟當事人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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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F
きんじょうすい 高三上 (2022/02/01)

CH2 總則

第二章. 當事人

重點二:選定當事人

選定當事人,下列何者錯誤? 

杭州市淳安县千島湖甲因駕船不慎,造成18銅人受傷。18銅人本來就不屬非法人之團體,如果要主張其權利,然民訴有選定當事人,非屬民訴40條3項之非法人團體,可以以該制度由18銅人中選定一人或數人起訴為訴訟行為(或被訴),避免個別起訴造成司法資源浪費。基於該船禍事實,有共同利益之人,18銅人選定 Cu1大師兄 與Cu2 二師兄,為選定人其他十六銅人(Cu3 ~ Cu18)脫離訴訟。以上Cu3 ~ Cu18雖非形式之當事人,但仍為實質當事人,故判決效力所及者為全體。


(A)不屬於非法人團體之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
    得由其中選定一人或數人,為 選定人及 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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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F
ganges 國三上 (2022/05/15)

(A)O
第 41 條(選定當事人之要件及效力)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不合於前條第三項所定者,得由其中選定一 人或數人,為選定人及被選定人全體起訴或被訴。

(B)X
第 43 條(選定當事人喪失其資格之救濟)
第四十一條之被選定人中,有因死亡或其他事由喪失其資格者,他被選定人得為全體為訴訟行為。

(C)O
第 44 條(選定當事人為訴訟行為之限制)
被選定人有為選定人為一切訴訟行為之權。但選定人得限制其為捨 棄、認諾、撤回或和解。

(D)O
第 44 條之 1(選定法人之要件)
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為同一公益社團法人之社員者,於章程所定目的範圍內,得選定該法人為選定人起訴。


4 關於選定當事人,下列何者錯誤? (A)不屬於非法人團體之多數有共同利益之人..-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