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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普考/三四等/高員級◆行政法概要(包含行政程序法等)題庫下載題庫

上一題
4.乙為甲之遺孀,以書面向嘉義縣政府請求甲受侵害致死之國家賠償,嘉義縣政府歷時五月之久未加以賠償,則下列何者為適當之法律救濟途徑?
(A)對遲不賠償提起訴願
(B)向行政法院提出撤銷訴訟
(C)向行政法院提起一般給付訴訟
(D)向地方法院提起損害賠償訴訟


答案:D
難度: 簡單
最佳解!
蔡長軒 國三上 (2011/03/16)
這題考兩個地方1.國賠不是.....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13F
范文甫 高三下 (2017/04/28)

此題應為協議不成立的情況之下?

如果協議成立的協議書屬行政契約

那若不履行應該是打一般給付之訴

14F
Ken Chang 國二下 (2017/06/12)

提出請求之日起逾三十日不開始,或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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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F
丸子 大四下 (2022/07/08)


撤銷Anfechtung取消

撤銷(德語:Anfechtung)為法律專用術語,當某個意思表示的發出人所想要成立的法律行為有瑕疪時,該意思表示的發出人可以將其所發出的意思表示收回,讓該法律行為溯及至成立時失效,或是讓該法律行為不能成立。

4.乙為甲之遺孀,以書面向嘉義縣政府請求甲受侵害致死之國家賠償,嘉義縣政府歷時五..-阿摩線上測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