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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題
4.住所設於台北的甲打算對住所在台中的乙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乙給付所積欠之貨款五十萬元。甲應向那一個法院起訴?
(A)台中地方法院
(B)台北地方法院
(C)台北或台中地方法院
(D)台北及台中以外之地方法院


答案:A
難度: 非常簡單
最佳解!
幫按讚 大四上 (2016/12/18)
以原就被原則:訴訟,原告要.....觀看完整全文,請先登入
2F
萬晉宏 大四上 (2022/10/16)
此為「普通管轄」
3F
Esther 大四下 (2022/11/03)

民事訴訟法 第 21 條

被告住所、不動產所在地、侵權行為地或其他據以定管轄法院之地,跨連或散在數法院管轄區域內者,各該法院俱有管轄權。

4.住所設於台北的甲打算對住所在台中的乙提起民事訴訟,請求乙給付所積欠之貨款五十..-阿摩線上測驗